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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知识的诅咒”是指,一旦一个人拥有某种知识,就很难再回去假想没有这种知识的情形。
写作时,写作者经常觉得自己交待得已经很明白了,但读者却觉得作者还什么都没有说清楚,就往往是“知识的诅咒”在作祟。
因为作者已经拥有了整个故事的大纲与相对完整的逻辑关系,并且在写作时还往往脑补了对应镜头的场景,读者却不能也不可能这么做,这就往往在各方面造成疏漏。
我的早期行文中就出现过三人或以上对话时,虽然自以为交待得很清楚,一部分读者却无法辨认每句话的说话人是谁的状况,这就是一种“知识的诅咒”。
不过我今次要说的不是这个。

一个创作者无法创造他或她认知水平以上的角色以及故事。
此外,考虑到他或她的灵感总是来过其自身的体验与感悟,因此或多或少会与曾经见过的创作有所相似性。
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知识的诅咒”。
譬如,一个创作者正在创作魔法少女题材的作品,而这一题材的作品中,他看过且只看过《魔法少女小圆》,那么他的作品无论如何都会表现出与《魔圆》的相似性。
通常他只有三个选择:①自污②退避③躺平。
所谓“自污”,是指放低准绳,干脆地直接自称模仿作,或者以同人为目标去创作。在别人说相似之前,自己首先招认作品的相似性。
所谓“退避”,则是尽可能抹除作品的相似痕迹,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退避,就放弃创作。
所谓“躺平”,则是干脆忽略自己的作品中会不会存在与已经阅览过的作品有所相似的要素,有也好,没有也好,安心地专注于创作。
而在之后知识的获取上,他也有两种选择:①回避②进取。
所谓“回避”,是指他会尽可能不要接触知识,在“退避”以前就避免自己接触出相似的东西。
所谓“进取”则是相反,是指他会尽可能大量接触各种不同的知识,来稀释特定类型知识的比例,也即“藏木于林”。

当然,就我的看法,无论对作品还是对知识采取哪种态度都没有关系。有时候创作者还可能同时采取好几种不同的策略。
但最重要的是,创作者要对自己诚实。
一者当然是指,(理所当然)没有“④剽窃”这个选项;二者,更重要的,则是指,创作者总应该选择能让自己喜欢的创作方式。
如果接受不了自己创作和别人创作一样的东西就不要创作。
反之,如果觉得坦坦荡荡,那么即便和其他作品有相似的元素,即便可能被人误解也坚信有自己的独创性存在,那就去创作。
一部作品最终的裁判官永远是创作者自己。